小编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以前车主处理交通违法的“龙江交警网”已于近日将违法处理页面指向了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l.122.gov.cn/),今后大家需要在这个新平台上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
记者昨天登录龙江交警网,点击“交通违法查询”选项后,页面自动链接转至新网站,首页右上角会提示你进行用户注册,网上注册后可选择个人或单位登录。记者在“信息查询”板块内,按要求分别输入车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行驶证上面有)及验证码后即可查询显示,自己的机动车有没有非现场违法未处理记录,输入项中不用再像从前需要输入长长一串的车辆识别代号了。另外,在新平台的“信息查询”里面不仅有机动车违法查询,还有驾驶证记分查询和车辆报废查询。
龙江交警网的交通违法查询和处理、机动车信息查询、驾驶人信息查询,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网上补牌补证等“网上车管所”业务均已转移到新平台。在新平台上完成注册的用户,能获取你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状态信息,交通违法信息和交通安全告知信息,以及享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等自助业务办理服务。其中,网上注册学员用户可以获取考试预约和预选机动车号牌服务,网上注册新车(未上牌)车主用户可以获取预选机动车号牌服务,其他网上注册车主和驾驶人用户可以获取除补换领牌证、延期业务以外的个人服务。
现在,车主可以选择通过该平台在网上注册一个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账号,也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窗口注册,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网上注册用户必须为省内手机号码,且手机号码必须与交警系统中驾驶证和车辆登记手机号一致,如不一致请到车管所进行“面签”变更登记新的手机号码。网上注册并关联完你的车辆后,就可查询、自助取得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号,如果车辆有电子眼抓拍就会显示有几条记录,并显示所有的电子眼抓拍违法的详情。
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注意事项
本平台仅可使用用户驾驶证处理本人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注:每日22:00至次日01:00为系统维护时间,不能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本平台可处理用户本人机动车全省范围内(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地市),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罚款不超过200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其他记录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对于上述在外省市交通违法,通过本平台漫游至违法发生地的对等平台实现处理。
对于用户累积记分将超过12分(含12分)及其他互联网无法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请用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互联网平台驾驶证累记分未及时更新,如您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被记分,请短时间内不要使用本平台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以免超分。
如需处罚决定书,用户请持驾驶证与行驶证至处理机关打印;如需罚款票据,请至缴款银行营业厅索取。
如您对违法事实有异议,请前往违法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注 :本平台产生的处罚决定书号为15位,通过交款银行柜台、网银、ATM自助机等方式交款时,可能需要输入16位数,此时可在15位文书后加数字“0”即可。
还有一点要注意,刚刚取得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号进入银行系统需要时间,所以取得处罚决定书后马上交罚款可能会显示没有缴费号码,建议最好过几个小时后再尝试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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